家庭 & 病假
家庭 & 1993年医疗休假法案
罗斯州立学院的政策是完全遵守1993年家庭和医疗休假法案(“法案”)的要求,并由2008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DAA)第585节修订。, 公法110-181. 该法案要求雇主为符合条件的雇员提供最多12个工作周的无薪假期. 根据罗斯州立学院适用的休假政策,休假可以是无薪的或带薪的.
符合条件的员工和符合条件的请假理由在罗斯州的政策和程序手册中定义, 家庭医疗休假法(PDF).
罗斯州立学院打算继续忠实于FMLA的要求. 关于解释的问题, 该法案对符合条件的雇员的管理和适用应依靠FMLA及其解释条例的强制性义务来解决. 在相关情况下,RSC会考虑其自身的政策、程序和惯例.
申请休假
请家庭和医疗假的员工必须填写 本申请表(PDF) 并说明请假的原因, 休假时间(如已知), 以及请假的开始和结束日期. 探亲假和医疗假的申请应在探亲假或医疗假开始前至少30天提交给雇员的直接主管. 如果出于员工无法控制的原因,休假将在30天内开始, 雇员必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通知其直接主管, 通常在员工得知需要休假后的两到三个工作日内.
一旦直接主管收到完整的申请表,必须提交给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