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返还政策
联邦第四章资金返还政策
- 联邦法律现在明确规定,如果学生退学,学校必须如何确定学生获得的联邦财政援助金额*, 滴出, 在完成超过60%的付款期之前被解雇或休假.
- 学生获得的联邦经济援助金额是按比例确定的. 一旦学生完成了60%以上的付款期, 所有的经济援助都被认为是挣来的.
- 赚取百分比=截至提款日期完成的日历天数**
- ÷支付周期内的日历天数——不包括任何至少5天的预定休息时间.
- 不劳而获的百分比= 100%减去所得的百分比
- 当学生获得的联邦经济援助超过了应得的援助:
- 学校退还下列较低者: 机构费用(学费和杂费)*** *乘以非劳动所得百分比, 或者第四章联邦财政援助支出乘以不劳而获的比例
- 学生回答说: 从他/她收到的财政援助支出中任何剩余的不劳而获的援助.
- 任何贷款资金将按照本票的条款偿还. 也就是说,在一段时间内定期向贷款持有人付款.
- 学生必须归还的任何助学金金额都是助学金超额支付, 并须与学校或教育署作出安排,以退还款项.
- 必须按照以下顺序退还资金:
- 无补贴Direct 工作人员ord贷款(PLUS贷款除外).
- 补贴直接斯塔福德贷款.
- 联邦帕金斯贷款.
- 联邦PLUS贷款.
- 直接加贷款.
- 要求返还资金的联邦佩尔助学金.
- 学术竞争力补助金,须退还资助.
- 国家SMART补助金,需要返还资金.
- 联邦补充教育机会补助金(FSEOG),需要返还资金.
- 联邦教育教育补助金,需提交申报表.
- 伊拉克和阿富汗服役补助金,需要申报.
- 学生被报销了学校需要偿还的资金. 联邦法律要求计算时假设联邦援助首先用于支付教育费用. 因此, 即使学生获得了学费减免或其他奖学金或援助,学生也可能欠学院一笔教育费用.
*联邦财政援助包括联邦佩尔助学金, 学术竞争力资助(ACG), 联邦补充机会补助金(SEOG), 联邦斯塔福德贷款(补贴和无补贴), 以及为父母提供的联邦PLUS贷款.
**退学日期是指学生开始学校退学程序的实际日期, 学生最近一次学术相关活动的日期, 或者,对于没有通知学校就离开的学生,支付期的中点.
***Book charges may not be included in institutional costs; however, 学生仍需对他/她在学院书店所收取的任何费用承担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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